26 十月

加拿大海外身份的联邦空置税 (UHT)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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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邦空置税是指加拿大联邦政府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税收政策,也称为“Underused Housing Tax”(UHT)。该政策规定,海外居民或非加拿大人、私有公司等在加拿大持有空置住宅用房或未充分使用该住宅,需要向联邦政府申报并缴纳1%的空置税。如果在当年的12月31日,你在加拿大持有住宅房,并且你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,你就有申报义务。联邦空置税 (UHT)是针对加拿大空置或未充分利用住房的所有权每年征收 1% 的税,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。
尽管提交UHT 申报表和支付应缴 UHT 的截止日期仍然是 2023 年 4 月 30 日,但 CRA 在 2023 年 11 月 1 日之前收到的 UHT 申报表和付款将不会受到罚款或利息。
如果您未能按时提交UHT申报表,将会受到严厉处罚。晚报的话个人将被处以每个物业最低 5,000 加元的罚款。公司将被处以每个物业最低 10,000 加元的罚款。

UHT计算方法:

房屋价值为“政府的房产估价”或“最近一次的房产卖价”中的两者最高价。税率为房屋价值的1%。业主也可以申请,用申报年度至来年4月30号之间的房屋市价来作为房屋的价值。

注意,这与多伦多或其他市政府早前出台的空置税 (Vacant Unit Tax) 是两种不同的税收!

哪些人群需要申报联邦空置税(affected owner) ?
首先需注意的是,联邦空置税和各省/市空置税是分开申报的。即便您已经申报了所在省/市的房屋空置税,若符合联邦空置税的申报条件,您仍需要申报联邦空置税。

谁要申报 (affected owner) ?

根据《联邦空置税法》,您对您在加拿大的住宅房产负有义务。如果你是:
  • 非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个人 (工卡号0或9开头,或无工卡号)
  •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并作为信托受托人拥有住宅物业的个人
  • 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拥有住宅物业的任何人(包括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)
  • 在加拿大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
  • 加拿大私营企业
  • 没有股本的加拿大公司

如果您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,则需要申报但不需交税:

1. 房产居住条件

  • 该房产为您,您配偶或孩子的主要住所
  • 该房产为您孩子留学上学的主要住所
  • 或者该房产一年中至少有180天按市场价出租,并且符合“合格居住期”的要求:
  • “合格居住期”是指以下人群至少在您的房屋中连续居住至少一个月
  • a. 有签订租房合约的非关联人
  • b. 有签订租房合约并按照市价(房价的5%)交付租金的关联人
  • c. 您或您配偶持有加拿大工签并居住在该物业内
  • d. 您或您配偶、父母或孩子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

2. 房产可用性

  • 该房产不适合全年居住,或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无法居住
  • 该房产存在灾害或危险状况(一年内至少连续60天不适合居住)
  • 该房产正在装修或建设中
  • 建商刚建完的房子:该房产在4月之前还没有完全完工,或者在1月、2月或3月基本完工,并在该年度向公众发售,但从未被个人占用

3. 业主类型:

  • 已故的业主,其代表,或其房产的联名业主
  • 特指的加拿大公司,合伙制企业和信托
  • 该年度才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新房主

4.房产地点

  • 特定地点的度假屋,(一年内屋主或配偶需至少居住或使用28天以上)

 

如果你需要申报,你需要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提交该物业的UHT申报表。如果未能按时申报,将面临罚。CRA 在 2023 年 11 月 1 日之前收到的 UHT 申报表和付款将不会受到罚款或利息。

请注意,本回答仅供参考,如需更多信息,请咨询专业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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